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人〔2011〕22號
關于發布2011年度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員 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關于發布2011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的通知》(粵人社函〔2011〕245號)要求,結合我省環境保護專業的實際情況,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粵人社函〔2011〕2286號),現發布2011年度我省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指南。 一、專業科目及教材 專業科目:環境事故應急及其處理技術。 通過環境事故應急及其處理技術的學習,更加清晰認識我省環境事故的現狀,進一步掌握各種環境要素突發環境事故的處理與處置技術。 培訓教材:由施教機構編寫并提供相關培訓資料。 二、學時任務 年度專業科目學時為3天或18學時。 三、實施機構 廣東省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的實施,由省環境保護系統內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的施教機構負責。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主題詞:環保 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科目 通知 抄送:省直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1年7月5日印發 |